评优评先
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土木建筑行业科技进步,奖励在推动我市土木建筑行业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土木建筑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进步投入,促进和发展土木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土木建筑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学会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山东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和《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需求,决定开展“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2024年奖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出的奖项由学会向授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证书。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2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9个;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9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7个;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6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
二、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市政园林、交通水利、铁路港航等行业。
三、推荐要求
2024年度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报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项目数量不限。各单位应根据《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优秀项目。
四、申报与推荐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经通过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评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 1 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2.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创新性强且实用效果突出,符合绿色节能环保要求;
5.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和异议,研究人员排序无异议;
(二)申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下列条件:
1.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主要完成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3.主要完成单位应当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和推广应用过程中提供重要的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关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
4.主要完成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设计中做出重要贡献;
(2)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解决过程中做出重要技术创新;
(3)在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与受理条件
1.各申报单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作为申报项目的推荐单位。
2.推荐单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填写《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并加盖公章。
3.推荐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推荐书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4.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名额应按照相应的奖励等级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受理:
(1)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级学(协)会科技奖励的;
(2)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
(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参评的科技奖项;
(4)不符合本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五、申报材料
1.科技奖申报书一份;
2.经过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或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评审)证书;
3.全套科技成果评价(验收)资料或技术评审资料;
4.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专利、标准、论文、专著、软件著作权等)。
以上资料,请按照序号对应内容合并成1个 PDF 文件,电子版发送到学会邮箱qdtmxh@163.com 。书面材料《青岛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合并胶装,一式3份,盖章后提交学会。
六、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0 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海支路5号
联系人:张明平 电话:18669793878 88253257
李奕璇 电话:13656333518 88253257
附件:
青岛市土木建筑工程学会
2024年4月10日